就算是在試用期間
一個月30K也是公司開的承諾
同意,因為答應過一公司規定
照客戶的要求設計
說樣還被批評為沒有設計水準
沉默,因為體諒每人都有想法
今天不是自願離職
給你方便沒當天要求核發新資
不爭,卻被當成是種理所當然
到底是誰不成熟
做設計要求跟業務配合錯在哪裡?
能陪同業務跟客戶溝通錯在哪裡?
要發想提出需團隊合作錯在哪裡?
有待產業三十年的經驗?
在產業三十年的笑話吧!
打著董事長跟賓士老闆同一人
中秋連顆月餅都給不出來
薪資還要坳個一千多也爽
坳掉的不是我的薪資
是你公司的格調,就只價值1千六
坳掉的不是我的價錢
是你承諾的價值,就只價值1千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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